• 2006-02-02

    遗忘 - [anan的博客]

    版权声明:转载时请以超链接形式标明文章原始出处和作者信息及本声明
    http://anan2005.yourblog.org/logs/517974.html

    “如果我是你眼中的一滴泪,我会顺着你的脸流进你的双唇,因为我想吻你。如果你是我眼中的一滴泪,我从来不会哭泣,因为我怕失去你” 过年有朋友来家看我,说起学习英语的方法,我抱怨:“前面背了后面忘,单词记住很难。” 他说:“怎么可能?拿电脑举例,你知道你执行‘删除’功能就真的删了吗?” “那还怎样?”我不解地看着他。 “它只是把内容覆盖,可以写新的内容。就象人的大脑,不会把认识的人和经历的事忘记的,永远不会。” 我突然想到《千与千寻》里的话:人不会忘记,只是你暂时不愿意记起罢了。 是啊,尽管我和他已经很有默契地彼此断了联系,可是我还是会在睡前想他在干吗,甚至做梦也会梦到他。即使有联系又有什么意义? 我还会认识新地人,经历新的事情。可是他在我脑海中的痕迹永远都不会抹去!永远。。。。。。 我告诉自己试着把他忘记,开始珍惜美好而短暂的大学时光吧

    随机文章:

    那份思念 2006-03-31
    喜欢 2006-03-27
    狼的智慧 2005-11-29
    桔子 2005-02-02

    收藏到:Del.icio.us




    评论

  • 刻意忘记说明你在想。
  • 不要强迫自己去遗忘,因为,好辛苦

    如果真的能忘记,也许,就不是真爱
  • 是的,不要强迫自己遗忘,因为太辛苦。

    如果能忘记,也许就不是真爱了。
  • anan,呵呵,还好吗?要到元宵节了,然后就是情人节,我要离开一段时间去串门,要好好照顾自己哦,所以我提前来问候你,祝好!我们给自己点美丽的礼物吧,呵呵,我快要开学了,你呢?人好多啊,郁闷还要排着长队去买票,但愿人不要那么多了~~

    呵呵,祝好!不要强迫自己遗忘,慢慢来吧.相信你,

发表评论

您将收到博主的回复邮件
记住我